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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汉代罪犯流徙合浦的问题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1-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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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汉代罪犯流徙合浦的问题 
蒋廷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研究员)

    提  要:“徙”是一种处罚罪人的刑制。秦汉时期,通过“徙边”开发新开辟的边远地区。合浦郡是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新开辟的边郡,是西汉中晚期流放重大罪犯集中的地区。将重罪者及基家属流徙到合浦,史称“徙合浦”。徙合浦的罪人是官场斗争的失败者,但在开发合浦地区起过重要作用。西汉后期,合浦地区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经济繁荣起来,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等方面都有重大发展,商贾云集,成为中国海外交通的重要始发港。到东汉以后,流徙地区再往南移,集中到九真、日南。 
    8年前,我曾为在广州召开的秦汉史学术讨论会提交过一篇小文《略论汉“徙合浦”》,后来刊发在桂林《社会科学家》杂志上。这篇小文在梳理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对汉政权通过流放犯人开发岭南边地问题作了一些推测。但有些问题没有研究清楚,阐述也过于简略,并未引起太多人的注意。现借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研讨会的机会,对这个问题重新加以检讨,向诸位大家求教。 
    一、汉代合浦的状况 
    合浦是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定南越国后,在岭南地区重新调整郡县时所设的九郡之一。据《汉书?地理志》载:“合浦郡,武帝元鼎六年开。莽曰桓合。属交州。户万五千三百九十八,口七万八千九百八十。”辖五县:徐闻、高凉、合浦、临允、朱卢。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汉岭南部分标示,合浦郡北与郁林、南海二郡为邻,南接交趾郡,东南面临南海。徐闻相当于今广东海康县,高凉相当于今广东茂名、电白一带,合浦相当于今广西钦州、北海及玉林市南部,临允相当于今广东新兴县,朱卢相当于今海南琼山县。西汉末,儋耳、珠崖两郡相继撤销,设珠崖县,“遥领”原儋耳、珠崖两郡事,也隶属合浦郡。因此,汉代合浦郡相当今之广西东南部、广东西南部及海南。 
    合浦所在的岭南地区,先秦时期是越人聚居的地方。虽然岭南越人已能种植水稻,随潮水上下,进行粗放的农耕,但由于气候炎热多雨,野生动植物生长繁茂,人们战胜自然的能力还显得相当薄弱;加上近海,多河湖,有渔盐之利,大部分地区仍保持着原始的采集和渔猎经济。在中原人士看来,秦统一之前,这里还是一片岚烟瘴雾弥漫,树木草莽丛生,毒蛇猛兽横行的蛮荒之地。战国晚期出现的《墨子?鲁问》说到:“楚国之南,有啖人之国者。传其国之生长子,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尝其父。”说明岭南地区还有野蛮的吃人之俗。《楚辞?招魂》说:“魂兮归来,南方不可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这个地区,不但用人肉祭祀,而且连骨头也要敲碎来做酱,鬼魂都不能去。多么阴森可怕? 
    经济落后,地广人稀,有进一步进行开发的余地和必要。秦始皇统一这个地区以后,就拿来流放罪人。从《史记》中可以看到,秦始皇至少有三次徙人去岭南地区。一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史记?秦始皇本纪》)二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史记?秦始皇本纪》)三是秦末,南海尉越佗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戍守岭南的)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秦始皇用这些人去充实新开辟的岭南边地,同时也分散六国贵族的反秦势力。其结果,使岭南地区得到开发,中原人士也在这里站住了脚,为后来建立汉越杂处、半独立状态下的南越国奠定了基础。 
    经南越国赵佗等人将近一个世纪的经营,到西汉中期,岭南地区的经济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番禺(今广州)、布山(今贵港)等大都会。但是,整个岭南地区同中原内地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离开郡、县治所较偏远的地方,经济文化仍然比较落后。合浦作为西汉中期新开辟的郡,比南海(广州)、郁林(贵港)、苍梧(梧州)更落后一些。在合浦郡这样广阔的地方,西汉时期的居民仅有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八户,七万八千九百八十人。(《汉书?地理志》)东汉时期居民也只有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一户,八万六千六百一十七人。(《后汉书?郡国志》)。农业仍不发达,“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趾比境,常通商贩,贸籴粮食。”(《后汉书?孟尝传》)其间到处是“蛮夷”、“蛮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还是相当恶劣。东汉前期,建武十七年(公元42年)伏波将军马援南征交趾时,与他同时出发的楼船将军段志就是在到达合浦后染疾身亡的。马援形容当时与合浦毗邻的交趾的环境时说:“下潦上雾,毒气重薰,仰视飞鸢,砧砧堕水中”。马援所率领的军吏,在交趾三年,“经瘴疫死者十四五”。可见,这里不是常人所能呆得住的地方(《后汉书?马援传》)。 
    所以,西汉中期以后,汉政权把新开辟的合浦郡作为流放罪人集中的地区,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汉代流徙合浦的人员构成 
    从《汉书》和《后汉书》等文献记载看到,自西汉后期起,“徙合浦”的事件屡见不鲜。仅从汉成帝阳朔元年(公元前24年)到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的30年间,因罪“徙合浦”者就有10余起。现辑录如下: 
    成帝阳朔元年(公元前24年)末,京兆尹王章得罪大将军王凤,下狱死,“妻子皆徙合浦”(《汉书?王章传》)。 
    北地浩商被捕,伏诛,“家属徙合浦。”(《汉书?翟方进传》) 
    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冬十一月,定陵侯淳于长因大逆不道罪,死狱中, “妻子当坐者徙合浦”。(《汉书?淳于长传》) 
    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哀帝死,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贬哀帝傅皇后至桂宫,秋七月,将傅皇后父孔乡侯傅宴免官,“将妻子徙合浦”。(《汉书?平帝纪》、《汉书?傅喜传》) 
    同年,哀帝倖臣大司马董贤被免官,与妻皆自杀,“家徙合浦”。(《汉书?五行志》)董贤父光禄大夫董恭、弟驸马都尉宽信,皆免官爵,“与家属徙合浦”。(《汉书?董贤传》)
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汉书?五行志》) 
    诸前议立庙号尊号的杜业、董宏、师丹、朱博等人皆免官,“徙合浦”。(《汉书?杜周传》)
同年,南郡太守毋将隆,因治中山冯太后狱,冤陷无辜,事被告发,被免官,“徙合浦”。(《汉书?毋将隆传》) 
    关内侯张由,诬告骨肉;中太仆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人大辟;河内太守赵昌,谗害郑崇。皆不宜处中土,免为庶人,“徙合浦”。(《汉书?外戚冯昭仪传》、《汉书?毋将隆传》)
吕宽因诋毁王莽,全家“徙合浦”。(《汉书?王莽传》) 
    宜陵侯息夫躬母,因祠灶祝诅,犯大逆不道罪,被弃市。息夫躬“妻充汉与家属徙合浦”。(《汉书?息夫躬传》) 
    方阳侯孙宠,颖川都尉右师谭等,造作奸谋,罪及王者骨肉,不宜处爵位,在中土,皆免,“徙合浦郡”。(《汉书?息夫躬传》) 
    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郎中令冷褒、黄门郎段犹等,因造议为共王立庙京师事触怒王莽,“皆徙合浦”。(《汉书?师丹传》) 
    同年十二月,王莽废中山后卫氏,“徙合浦”。(《汉书?外戚中山卫姬传》) 
    从以上所引的文献可以看出,“徙合浦”的罪人都不是一般的等闲之辈,他们大都是大有来头的高官贵族、皇亲国戚及其家属。如孔乡侯傅晏、方阳侯孙宠、关内侯张由、南郡太守毋将隆、泰山太守丁玄、河内太守赵昌、颖川都尉右师谭、郎中令冷褒、黄门郎段犹、中太仆史立等等。他们都是当时在朝廷掌实权的人物,有的曾煊赫一时,势倾朝野,但在统治集团内部的倾轧中,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或冤死狱中,或流徙远域。除阳朔元年、绥和元年两起外,西汉晚期的几起都同王莽改制有关。王莽是汉元帝皇后王政君的侄子,他在西汉末年社会危机日益加重的情况下,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身份掌握了朝廷大权,在夺取政权过程中,除了笼络人心、培植党羽之外,同时对他们的政敌给以严厉处罚,动辄杀头、腰斩,将他们的同党、部属流徙到边远地区去,以达到他扫除晋升障碍和推行新制的阻力。王莽将他的政敌流徙合浦,使他们远离中土,再也不得翻身。后来他将合浦郡改称为桓合郡,将合浦县改为桓亭县。 
    三、流徙者对开发合浦的贡献 
    “徙”是什么?徙,即迁徙,是一种处罚罪人的刑制。它是从秦代的迁或适(谪)发展而来的。先秦时期的秦国是僻处西方的区区小国,在并吞关东六国的过程中不断开拓边地。为了有效地控制新开辟的边地,便大量征发老百姓谪守戍边。同时,也开始对一些犯罪人员采用迁、适手段加以处罚,把他们赶到人烟稀少的边地去。这种迁、适手段,后来发展成相对独立的刑种,称为“迁”或“适”。但这种刑罚还刚刚从一般性的移民实边政策脱胎出来,只是对犯轻罪的人做的一种很轻的处罚,还没有明确的量刑标准。迁、适到何处去,也只考虑实边的需要,而不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决定。汉代沿袭秦制,将这种刑罚称之为“徙边”,徙作为一种刑制已经升级,从一般的轻刑上升到仅次于死刑的重刑。流徙的地点也比较固定,如连及大逆不道等犯罪者,主犯诛死,从犯及家属若得减死罪一等,就徙往南方边郡;不道、大不敬及其相近性质的罪犯,如得减死,则徙往西北边郡。徙边的实质就是驱使罪人到边地充军。 
    汉代流徙合浦的人,到达合浦后如何管理?文献无征。但除了未经皇帝许可,不能返回原籍或京城之外,对他们的生活,似无太多的限制。他们有充分的谋生手段,可以利用自己充裕的财力、物力,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有的甚至发家致富。如京兆尹王章的妻子,徙合浦后,利用近海之便,发展采珠事业,很快“致产数百万”,成为当地的富翁。有的招生授徒,从事讲学和著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这方面虽然尚无直接证据,但从后来三国时期流徙交州(含合浦)的人中可以看到一些信息。如东吴的虞翻,被流徙到交州后,“虽处罪放,而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三国志?虞翻传》)有的人在政治上不甘寂寞,仍同内地政治集团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王莽儿子王宇的妻兄吕宽流徙合浦后,仍私与外甥会宗联络,从事谋取皇位的活动就是一侧。(《汉书?王莽传》) 
    这些人虽然在政治场上失败,但他们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技能,带有先进的生产工具(如铁器),到这片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地区来,很快就显示出他们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他们可以占住大片土地,甚至可以雇请当地廉价的劳动力,进行垦殖,种植水稻、林果,捕鱼、采珠、煮盐,同时进行贩运,积累资财。这些活动,对开发合浦地区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 
    西汉以后,合浦地区逐渐繁荣起来,也有被流放者的一份贡献。 
    到西汉晚期,合浦的经济已繁荣起来。考古发现,不但在西汉晚期墓中看到有用铜锅装着的稻谷陪葬,而且还出现大量粮仓模型明器,这种粮仓模型明器几乎每一座墓都有,反映当时粮食储备相当可观。这些粮仓平面都是长方形的,像一间平房,前面有一道或两道门,门槛很高,其他三面密闭,无窗无门,和住人的房屋有明显的区别。望牛岭1号墓出土的是铜仓,一大间,置于平台上,平台下有八根立柱,将整座建筑平地托起。仓房前壁正中有门,门为双扇,各有门环,左右开启。门下有槛。悬山顶,前后各有12道瓦垄,屋檐向前后伸出,盖过壁墙。仓前有走廊,走廊前缘有栏杆,十分讲究。黄泥岗1号墓铜仓,也是一大间,正面开单扇门,其他三面板壁封闭,人字坡瓦顶,平底,下附四只高足将仓体顶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座仓房的门及左右板壁、两边山墙及后壁,都錾刻了精细的图案花纹,十分华丽。汉代合浦人如此重视粮仓,说明当时粮食自给有余,已经有相当多的储备了。汉代很注重粮食储备,晁错在《论贵粟疏》一 
    文中就提出过“广蓄积,以实仓廪”的主张。有了充足的粮食储备,为合浦周围聚集大量商人和手工业者创造了最根本的物资条件。出海的船舶也可以放心地在这里备足途中的食粮,航行到更远的地方。 
    汉代合浦的青铜铸造业、玻璃烧制业和珍珠采集业都很发达。 
    合浦汉墓群中比较大的墓葬都盛行随葬青铜器,其中錾刻花纹铜器特别引人注目。中国古代青铜工艺在经过商至春秋时期的繁荣阶段以后,到秦汉时期已走向衰落。汉代青铜器已从先秦那种庄严、厚重、古朴的风格中变得轻便、灵巧,纹饰也崇尚简朴。但在中国南方,特别是岭南地区,以合浦为中心却兴起了一种錾刻花纹工艺,在薄胎青铜器上用坚硬而精细的金属工具,錾凿和镂刻出繁缛精致的几何纹样和动植物图案,使该器显得特别精美华丽。錾刻花纹工艺开创了中国南方青铜器发展史的新局面。这类铜器包括盛食器、饮食器、熏炉、灯具等,都是居室的日用器。这类铜器主要集中发现于广西东南部地区,尤以合浦、贵港、梧州三地汉墓中出土最多。见于合浦汉墓的有承盘、酒樽、鐎壶、食盒、魁、卮、杯、长颈壶、提梁壶、扁壶、熏炉、豆形灯、凤凰灯、席镇等等。仅望牛岭1号墓出土的就有承盘、魁、长颈壶、提梁壶、熏炉、凤凰灯、席镇等20件,堂排2号墓有酒樽、长颈壶、食盒等10件,母猪岭1号墓、6号墓各有承盘1件,文昌塔汉墓有扁壶1件,北插江盐堆1号墓有承盘、酒樽、食盒、熏炉、豆形灯各1件,风门岭5号墓有食盒1件,7号墓有食盒2件,10号墓有熏炉1件;九只岭东汉墓有承盘、酒樽、熏炉、猴形座灯等等。这种錾刻花纹铜器,在与之相关的内河航运线上的贵港、梧州也有大量出土,既是高官贵族奢侈生活的时尚显示,也是对外贸易需求的反映。 
    玻璃烧造业是当地工匠吸收了西方烧制玻璃的技术后,利用当地特有的原材料烧制成功含镁元素极低的钾玻璃,在中国传统的铅钡玻璃和西方钠钙玻璃之外创造出新的南海玻璃系统。
珍珠采集业通过有节制的采集,使采珠业能持续发展,合浦珍珠由此闻名天下。 
    四、流徙者的归宿 
    徙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徙合浦的人到达合浦后,就在当地定居,没有一定刑期。除个别的人因有皇帝的特赦令,可回原籍外,绝大多数人毕生不得返故乡,只有老死合浦,埋骨远域。京兆尹王章的妻、子徙合浦后,原执刑人大将军王凤死,继任大将军王商向皇帝报告,取得皇帝许可,将王章妻子放回故郡泰山郡。定陵侯淳于长的儿子淳于酺也经皇帝允许放回长安。东汉时的梁竦,明帝时被流放到九真,显宗后诏听还本郡,闭门自养,以经籍为娱,著书数篇,名日七序。后来遭窦氏陷害,才冤死狱中。而董贤之父董恭,老年被流徙,最后死在合浦,葬于黄姜岭下。据传,合浦黄姜岭下有董公墓,就是董恭的葬地(《珠官坐录》)。 
    现今合浦县廉州镇内及郊外附近有大批的汉代墓葬,大都是西汉后期至东汉时期的,除了一些是当时郡县官吏的墓葬以外,也应有流徙者的墓葬。汉代边郡长官除极个别从当地民族中选用外,多数是由中央从内地派往的。这些官吏凡有条件的,一般都在生前告老还乡;即使死在任所,也不惜千里跋涉,移柩原籍,归葬旧茔。甚至在战争中战死的将士,也都“迎尸千里之外,裹骸骨而归”(《汉书?严安传》)。只有那些落籍异乡,不允许迁回故郡的罪人,才在当地埋葬。有的罪人即使已埋在流徙地,一旦平反,恢复名誉,仍可迁灵柩或检遗骨回原籍。所以,留存合浦汉墓中的,应不乏流徙者。 
    五、东汉以后流徙九真、日南 
    东汉政权仍然执行流徙政策。考虑到合浦经济已有发展,人口已经相对稠密,虽然在东汉初年仍有流徙合浦者,但已不及西汉哀帝、平帝时那么集中。东汉流徙地点已明显从合浦向南推移,主要集中到更远的九真、日南去了。东汉时期九真、日南虽与合浦同属交州,但比合浦更加荒凉僻远。《后汉书?任延传》说:“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趾,每致困乏。……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反映了这方面的现实。
东汉初徙合浦者还有: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郅寿受窦宪陷害,“下吏当诛”,侍御史何敞上疏辩护,得减死论,徙合浦。但未行,自杀。(《后汉书?郅寿传》) 
    永元四年(公元92年),和帝铲除窦氏势力,收捕穰侯邓叠、步兵校尉邓磊、长乐少府郭璜、射声校尉郭举等,皆下狱诛,“家属徙合浦”。(《后汉书?窦宪传》)
更多的则是流徙九真、日南: 
    明帝永平四年(公元61年)因梁统子梁松事,其二弟梁竦、梁恭“俱徙九真”。(《後后书?梁统传》)显宗后诏梁竦听还本乡,闭门自养。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窦氏谮杀二贵人(梁竦女),陷梁竦等以恶逆,诏使“传考竦罪,死狱中,家属复徙九真”。(《後后书?梁统传》) 
    和帝永元五年(公元93年),梁节王刘畅以谋反罪,有司奏应徙九真,帝赦免。(《后汉书?孝明八王传》) 
    和帝永元十四年(102)六月,阴皇后坐巫蛊事废,其父阴纲自杀,次兄阴辅下狱死,弟阴轶、阴敞及外祖母邓朱家属“徙日南比景县”。(《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后坐巫蛊事废,纲自杀,辅下狱死,轶、敞徙日南。”(《后汉书?阴识传》) 
    桓帝延熹二年(159),梁冀被黜,徙封日南郡此景县都乡侯,未至自杀。(《后汉书?梁统传》)
桓帝延熹八年(165),范康忤逆侯览,览诬康诈上贼降,“减死罪一等,徙日南”。(《后汉书?党锢范康传》) 
    灵帝建宁元年(168),窦武被杀,“徙武家属日南”。(《后汉书?窦武传》)
灵帝光和二年(179),司隶校尉阳球治中常侍王甫、太尉段颖,二人皆死,尽没入财物,妻子皆徙(日南)比景。(《后汉书?酷吏阳球传》) 
    流放交州南部九真、日南诸狱,都是东汉历史上的大狱。 
    由此可见,东汉时期,交州的九真、日南是流放重罪大犯的地区。说明那里经济还不很发达。这种情况一直到东汉以后才有改变。中平五年(188)黄巾大起义,天下大乱,中原地区,豪强势力各霸一方,你争我夺,征战连年,直到西晋,虽有短暂统一,但接着又有“八王之乱”,政治局面混乱不堪,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相反,交州一隅,远在五岭之外,是当时少有的战火不及之区,相对较为安定,成了躲避战乱的乐土。原本受到朝廷、士人极端轻视的蛮荒之地,这时却成了官吏、士人向往之所。有的官吏甚至主动申请到交州来做官。从《后汉书》、《三国志》记载来看,一般士民流亡避难到岭南来的络绎不绝。以至我们在梧州和广州的晋墓中经常发现一些墓砖上印着诸如“永嘉中,天下灾,但江南,皆康平”;“永嘉世,天下荒,余广州,皆平康”或“永嘉世,九州空,余吴土,盛且丰”的铭辞,反映了士民对社会安定的向往和对生活在岭南地区的自慰。

选自科学出版社2006年《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国·北海合浦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理论研讨会论文集》